• 新家的地址是:http://evenfallpantry.blogbus.com/

    还是BlogBus,还是那个爱吃的女主人。内心的改变不会太多。

    换个地方重新开张,有任性的成分。本来还想留在这里,做些改变即可。但左思右想,希望这里的一切能凝固下来,包括版面,包括文章分类。守岁迎新,守住原来的面貌,记忆美好,与迎新并不冲突。

    当然更美好的事情是能和大家继续交流。欢迎大家前往新居,旧人仍在。

  • 我习惯于把外出觅食当作一次与食物的偷情,所以饭局最好是在晚上,月黑风高,一行数人,七拐八绕,深入美食敌后。总是偏僻处的实实在在的小店,或是沸腾的红汤火锅,或是喧闹的麻辣干锅,不吃到舌头起泡两眼流油绝不罢休。那情景就是一块纵欲的肉遇上一块好色的肉,干柴烈火,尽享偷情之妙。

    我也有半个属于北方的胃,同时也有半只属于麻辣的红色的舌。北方胃是白玫瑰,麻辣味是红玫瑰。在我感到实打实的饥饿的时候,当然是白玫瑰贴心,热汤热面,我的幸福感就像被摊平放在炕头上似的,绝对服服帖帖;但在我的口腹之欲占了上风时,于是需要与红玫瑰偷情。麻辣火锅就是我的荡妇,明知道爱一次上火一次,仍然欲罢不能。

    偷情的后果就是只有用洗衣粉才洗得干净的罪恶感:从外套直达内衣的恐怖红油味道,深入骨髓。一般的火锅用的是清油锅底,香而不腻,不易上火,但是稍微欠缺一分豪爽。真正生猛的火锅一律用牛油,大块惨白色的牛油融进红汤里,光是看着就油汪汪汗津津,然后舌头上也渗出一片白花花的汗来。牛油的威力是阴魂不散型的,吃完一顿牛油火锅下来,从头到脚就像做过一次牛油香桑拿浴(当然,也可以叫做牛油臭桑拿浴),从外套到内衣统统不能幸免。但是牛油实在能令人high,所以偷情过后的腥味也算不得什么。

    当然,每次一身腥地摸黑打道回府,总会良心欠安。这浓墨重彩的一觉睡下去,明天早上起来又将是一片惨红色的天——从头到脚都长满辣椒,曾经是我做过的关于偷情最悲壮的梦。

    所以,觅食后,半路上带一块面包回家,不知不觉成了一个习惯。面包一定要吐司或者法棍,不要奶油,不要椰蓉,不要果酱,干干净净的一块面包,象征我要改过自新的良心,被我捧着回家,等着隔天一早就被我吞没干净。

    是谁说过,良心就是拿来吃的^_^

  • 拿到麦当劳的新春优惠券,又是一大版,颜色花花绿绿酷似邮票本。麦当劳一直走的是年轻化路线,但是优惠券排版为什么还是这么死气沉沉一丝不苟?相反肯德基就做得更好,新出了川辣嫩牛五方之后,优惠券也顺势变成折叠起来的五边形,拉开一抖,像鞭炮一样滚落下来一长条,好热闹的中国味!

    今年麦当劳与周大福珠宝合作推出套餐红包,有机会抽取金牛造型的黄金饰品,此外还请了罗志祥代言。不明白为什么请“小猪”,阿牛不是更合适么,当然阿牛是不牛很久了。新春套餐趁机推出红运系列,红烩福牛堡和红烩福鸡堡,还有冷热两种的草莓特饮,红豆派也杀了回来,真是一片红彤彤。不知道红烩系列比不比得上板烧系列,有机会一试。反正我是不太喜欢麦当劳和肯德基的饮料,夏天的汽水+果粒稀稀拉拉,骗人的感觉,只有去年夏天肯德基的柠乐让我感觉最好,非常本色的柠檬,拉整个夏天下水清凉。

    “红”概念是洋快餐利用中国传统佳节打文化牌的好例子,麦当劳玩概念总比肯德基抽象一点,也空泛一点,大冬天的草莓味是时髦还是不伦不类?倒不如肯德基那样稳扎稳打地走"Chinese Food"路线,先讨好了胃,才能讨好概念,食物只信奉踏踏实实的真理。

  • 被问及十岁时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答曰:早上睡个大懒觉到中午,然后睡在床上花时间慢慢地吃东西。如果此时窗外有阳光照耀最好,营造鸟语花香的幸福幻觉;如果阴雨绵绵呢,正好可以把自己裹的更紧更暖和,就着雨声看部傻片,也是一种幸福。

     

    但,现在是在学校啊,冬天的学校,早上总是准时被冷醒,身下的棉絮加一块木板,一点丰厚的感觉都没有,毛毯早上醒来也总被我踢飞——当然也得怪我自己,摞了几叠书跟我瓜分本来就不多的地盘,夏天还好,凉席书斋小蚊帐,冬天可就受苦,枕书可以,抱着书睡觉可不是什么幸福的事情,而且大大加重我整理床铺的工作量。外加本人自理能力又差,且懒,就这么用毅力和寒夜对峙着。幸而近来事情比较多,忙完一大堆脑力奔波和思想斗争,再和狼聊完视频,基本上倒下去就可以睡着了。

     

    三个时候会特别想家:生病,过节,冬日的早上。当然是冬日睡不了懒觉被迫面对的早上,会想家里的电热毯,家里的热空调,家里的鸭绒被,家里的热得快,家里的电热水器……嗯,家里的马桶都是套了厚厚的粉红色毛绒垫圈的,坐下去才知道幸福的温度啊——祈祷在学校的冬天千万不要便秘。

     

    2008年其实是颇为不顺利的一年,我丢了使用两年的手机,丢了随身五年的钱包,放弃了保研的机会且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丢了一个我想对他更好的人,同时狠心地丢去了部分回忆;我还丢了部分自己,不知不觉中锋芒尽失,随波逐流……

     

    可想而知200911元旦早上9点整我被冷醒再也无法入睡的伤悲了。成都开始下雨,冬日阴雨,气温骤降,我的两条秋裤中的一条翩然坏掉了(便宜货果然买不得),另一条还在寒风中坚持晾不干,此刻我只好抖抖索索地躺在毛毯下,期待雨过天晴去买秋裤。

     

    但是,记忆中最幸福的事情其实总是发生在冬天,夏天也有可怀念的记忆,但七情六欲多了点,贪欲也大,比如吹着冷气还想再来一份芒果冰。而在冬天,只需要感觉到温暖,一种温暖,就是绝对的幸福了。

     

    比如早上醒来还剩有开水冲一杯热麦片,比如洗完澡赶快穿上一双厚厚的羊毛袜,比如穿着狼给我买的雪地靴从此从脚温暖到全身。

     

    但这都比不上2008年冬天最幸福的事情,那就是元旦之晨在视频前听狼给我表演的3小时个人演唱会——虽然那家伙经常忘词卡带,但真的是深情款款,真的是投入万分,有几个刹那我真的被打动了,这种暖流回溯的情况在冷血动物老少女身上是很少见的。

     

    这个多难的冬天终于弥足珍贵地回温了。2008注定与众不同。

     

    所以,再问我十岁时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我还是会继续幻想冬天睡懒觉的上午。叫了外卖披萨和汉堡包到床上来吃,然后和另一个同样不想起床的懒虫互相挤番茄酱玩。

     

    只是,什么时候不再隔岸观花,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手牵着手,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在某个冬天的早上,一口气从早上睡到中午,并且抱着的不是书。

     

    呼,2009,还是让我得到一条新的秋裤,让我添一床垫絮,让我们早点被神发现,得以笑傲你的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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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份的时候去了一趟西安,以吃为主,四天,全天面食,意犹未尽。回来之后竟一发不可收拾,基本上一天不吃一回面食就不踏实,胃里自动形成一个包子形状的空白,好不寂寞。食堂晚餐卖的白菜粉丝面疙瘩汤,简直是我的救星,有一天,包子形状的空白升腾成包子形状的灵感,买一只肉饼,整个儿泡进汤里,就是我的本土“非羊肉产”羊肉泡馍。

    这个北方人的胃,让绝对“麻辣烫+干白饭”口味的狼大感头痛,他对我每晚不是包子就是面条的搭配嗤之以鼻,难道以后做晚饭要各做各?我爷爷奶奶二老已经有先例,奶奶是北方人,爷爷是自家打鱼自家食的世代江浙人家,于是他们的饭桌上也天然有一条“秦岭淮河”相隔。爷爷抢着用奶奶蒸红薯的锅蒸小黄鱼,奶奶也不甘示弱地用米锅做一碗鸡蛋挂面以表抗议。我提前变成了半个北方人,不晓得以后会不会历史重演,兴起新一轮餐桌大战?

    饭桌上当然不止米面的南北之争,光是米饭本身的做法也颇有争议。北方煮米饭是先煮至半生,然后上笼蒸得全熟,吃起来疏松有型,口感清晰,不过如果家里人口不多,这种煮法就比较麻烦。我习惯用微波炉“叮”米饭,多一点水,这样的饭就比较软,局部呈现烂烂的糊状,像亨氏白色儿童食品。不过用上微波炉,米饭就有许多有趣的做法了,比如做红豆饭、碎金饭、五谷紫米饭,营养又好看。不过,这方面我妈和她男朋友又开始了不依不饶的斗争,男友的态度是白米饭就是白米饭,米饭就是要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放些五颜六色的劳什子,唯一的用途就是嗑牙!而我当然站在我妈这边,小日子就是要过出小日子的精彩,一个不会往米饭里放大颗饱满的红豆的女人,还能指望男人悄悄往她的甜品杯里藏戒指吗?

    我得出的结论是,男人当然更喜欢单纯简单的东西。白米饭淘洗干净,纯粹透彻,一眼就能看明白,逐而理直气壮地取男权主义的肉菜淋将其上,捧其大快朵颐,太有征服感觉!

    除了南北之争,还有东西之争,在学校,我早上一般是两片全麦吐司+酸奶的组合,但是狼可能是个连包子和面包都分不清楚的“面食迟钝主义者”,这就比较麻烦。不过和解的可能还是有,我们都喜欢喝豆浆,虽然一个是豆浆油条派,一个是豆浆馒头派,好歹也是一个姓。狼说了,馒头可以,包子不行。还好我对在早上心怀一颗油腻腻的肉心出现的包子也没兴趣——吃肉还是晚上最好,夜幕降临,一切罪恶的食欲都可以得到掩饰。圣诞节那天晚上,不幸遭遇加班,出来公司,已经华灯初上,圣诞树闪亮,我沿着一路灯火吃回学校:一个肉夹馍一盒章鱼小丸子一根和路雪一根士力架不够,还要附加一个肉松面包——中间还少报了一个蛋挞,已经够狼作惊恐状说,没见过女生这么能吃的,怎么养得起?

    哈,我的大胃狼——这下不光是东南西北之争了,还有多少的问题。

  • 作为一个提供食物的场所,大学食堂应该是我们人生中一个比较尴尬的存在,它位于我们“依赖于家”和“彻底自立”的两个人生阶段之间,为懵懵懂懂的我们提供着同样懵懵懂懂的饭菜,和我们搞不懂网游与娶老婆的区别一样,搞不懂“好吃看得见”的辩证关系。食堂的大锅菜从来都是糊糊稠稠、或稀稀拉拉的,绝无清爽利落之感,你需要再三定睛确认,才能看出一堆其中作抱团状之物到底为白菜还是猪肉。食堂不时会让人鼻子一酸,比如你真把白菜当作猪肉拨到米饭上的时候:你会想,啊,妈妈从来不会这么骗我的,顶多小时候说过中药是甜的,薯片是有毒的。于是你满心委屈,把这一餐饭连同想家的委屈恶狠狠地吞咽下去,你不会知道,再过三年,你会狼吞虎咽若无其事地吞下一份工作餐盒饭并且对其中的肥肉屑白菜梗熟视无睹。

    我们像讨厌长不大的自己一样讨厌食堂,它甚至比我们自己还糟糕,无论从早餐的干巴巴的油条到晚餐的油腻腻的面条,四年如一日,一成不变,这对于正在激进转变中的我们来说,多么不可思议。

    但食堂还是风雨无阻地充当着我们四年懵懂人生的衣食父母,先有食,再穿衣,这是有实例作证的:夏天有男生赤膊冲进食堂猛灌可乐,早上也有披着睡衣的美女翩然而至,带走一只肉包和一片睡不醒的云彩。先吃饭,再穿衣,其实就是最自然不过的在家的状态,自由散漫,无拘无束。偶尔也会感慨,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和你,而是从宿舍到食堂的距离——因为肚子在叫,并且还没有披上睡衣。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食堂地图,进得门来,率先走向自己熟悉的餐区,8角,白菜梗占30%的炒白菜,1元6角,少肉末多豆腐的肉末豆腐,或者2元1角,少猪肉多白菜的白菜炒肉,再高就是3元了,不认识,再再高就是5元6元了,遥遥无可几。偶尔瞥过去看:就是平时妈妈随手就做的红烧排骨和鱼香茄子嘛,怎么会出现在陌生的价格餐区,顿时有点委屈,又若有所思:家里永远没有阶级,炒白菜和红烧排骨永远在一张桌子上,因为我们只知道饭来张口。

    但食堂是有阶级的吗?其实每个人端着自己的餐盘,都能坐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面对面的两个人互相偷看对方一眼,心想这家伙怎么吃这么多或者这么少,然后继续埋头进食,此乃典型的大学食堂情景。吃饭算得上是一件比较私人的事情,但是实行餐盘分餐制的大学食堂,不存在这么多隐私的顾虑,人人平等的概念先在食堂的饭桌上产生,你有你的糖醋白菜,我有我的青椒土豆,皆大欢喜。这样的平等接着就在毕业三年后的同学会上打破,虽然那时候大家都围在一张桌子上,筷子伸向同一个盘子,但是互相都清楚,你的三年,恐怕算作是我的三十年了。

    那时候,唯一怀念的,会不会是那四年如一日的大学食堂之味?

    其实,食堂的记忆应该是这样的:夏天的中午,电风扇在头顶呼啸,有汗臭的男生从身边挤过去抢走最后一个肉包,你只好一边安慰自己夏天的包子一定是馊的,一边气定神闲地吃完一份好难吃的酱油凉面,因为心里惦记着下午的考试,没时间诅咒它。等考完了,临时几天的苦抱佛教旧恨连同中午的凉面新仇一并抛去,只想着赶去食堂好再去抢那个其实并不馊还挺好吃的肉包。

    这样的记忆还有更多:早上,你看见有大胃的男生买了三只油条和一只炸饼,还买了一个塑料杯的豆浆。食堂的豆浆距离白水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你也买了。你坐下来,一边看着这个男生乐此不疲地把粗壮的油条硬塞进娇小的豆浆杯里,接着塑料杯变形,接着豆浆洒出来,接着油条落在地上。你偷偷地笑,接着你的豆浆也洒到了衣服上。

    你还深知道,在食堂,时间就意味着能否填饱肚子,能否买到最后一个冷掉的肉包。你当然也知道,下了晚自习,刚买好一碗面坐下,周围已经有清洁工开始擦洗地板,偌大的食堂,只有远处两三点人影,和你一起不紧不慢地吃着碗里的食物。食堂天花板上悬挂的电视机开始播放新闻联播的片头音乐了,你知道,如果是在家里,妈妈马上会打电话来说今晚不回家吃饭;如果是在爷爷家,就要准备烧洗脚水了;而现在是在食堂,所以你得赶在关门之前吃完,然后回寝室,换衣服洗澡,或者打个电话给家里人说,身体健康,一切平安,今天吃了些啥啥,今天老师教了些啥啥。

    这样的话说了四年如一日了,但你还会永远如一日地说下去。

    所以,偶尔也会感慨,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仍然不是我和你,而是食堂和挂念着的那个家,以及那个还长不大的自己。

  • 好吃不腻的排骨里有个“骨”字,却暗示着最明显的肉欲。排骨可蒸可烤,可炖煮可煎炸,肉与骨共生共死,浴火重生,不是骨化了肉,就是肉化了骨,落在嘴里就是一番色香味的感天动地。

    喜欢吃烤箱烤的金箔大排骨,生动大只,骨架呈现有力的弧度,具备随时迸发油脂的信心。金箔排骨是肉化了骨,肉被逼出了大量的油,紧绷绷地贴骨而行,焦脆入味,拿起撕咬起来绝对是依依不舍的肌肤之亲,一吮再吮。同样也喜欢吃炖汤骨,骨化了肉,肉均化了浓汤,浸在奶白色的汤汁里呈半固体状态,赏心悦目。炖汤骨奇妙在比肉羹多一份硬挺的骨气,这份硬挺便让精神为之一振,味觉有了中心思想,便直入动静结合的肉欲美味的精髓。

    不论是最简单家常最具备厨房温暖的红烧排骨,还是坏坏地粘住牙齿和味觉的糖醋小排,还是肉质紧实架势惊人的卤汁大排,还是淋遍黏糊糊的韩国辣酱的香煎小排,还是小火慢炖材料丰醇的药料滋补排骨汤……吃排骨的最佳境界就是动静结合,动则血盆大口尽情撕扯啃蚕,静则小口吮吸作深情状,相由心生,生龙活虎的美味排骨绝对是心动相变的绝好理由。

    当然了,就我个人而言,最不喜欢的是做得骨肉分离、界限明显的排骨——轻轻一咬,一块肉就整整齐齐地从骨头上掉下来,太过干净,太过瓜熟蒂落的平常心,有什么意思?想必是骨与肉没有经过一番刀山火海的厮守折磨,滋味互不相干,感情淡薄,自然没有好味道。肉欲从来都应该是糊糊涂涂,暧昧模糊,好让情欲纠缠不清。欲望本来就不分家,情欲与食欲不分彼此,当是最高境界。热辣辣的油煎小排是硬碰硬的欲望斗争,软绵绵的炖汤骨是醉生梦死的交合。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下油锅的不是恶棍,而是排骨。

  • 好又多量贩超市离学校最近,平均两个星期去一次。先采购日化,然后食物,偶尔生活零部件。大超市有大手推车,大手推车有大欲望,不过好又多超市向来比较挤,没办法推手推车,每次都托着篮子在柜架之间挤得满头大汗,所以尽量速战速决,同时暗自发誓下次再也不来——再也不来是不可能的:我离不开的散装士力架(一般一次性买30只,相当划算),家庭装的乐事薯片(香浓奶酪味我百吃不厌),500克独立包装的全麦饼干(两片一包,放在书包里很方便,以备不时之饿),还有好又多烘培厨房超级好吃的红豆蛋糕和牛奶切片吐司……超市的食物被我带回家里,情感上却与超市藕断丝连,比如家庭装的薯片包装袋永远充斥着大超市的庞大欲望,看到就会怀念起鼓囔囔的它躺在购物篮里一副天真无邪跟我回家的模样,进而怀念上个星期的采购日提着满满购物篮的我四下强取豪夺的壮举……于是的又于是,下个星期,我不是在超市,就是在前往超市的路上。

    我很喜欢好又多超市的烘培厨房,它们烤的蛋糕和面包实在好吃,只因为难得的朴实,没有造作的香精,物美价廉,且常有令人心动进而行动的打折促销。其中最令人纠结的是切片吐司,与其说我是个喜欢吃吐司的家伙,不如说我喜欢带这么一长条内心单纯阳光的小朋友回家,每天早上数出两只,从星期一到下个星期一,数着天气,就着牛奶,刚好和日子一起,一天天、一个个地陪完,尤其满足。一旦吃到最后一片,小朋友们会就提醒我:啊,又该到超市去了,去开始下一个吐司轮回。

    买了吐司就会想到买牛奶,买牛奶就会想到买蜂蜜,买蜂蜜就会想到买红糖,买红糖就会想到买阿华田……我其实喜欢美禄胜过阿华田,但是阿华田伴红糖很有风情,绝对是长不大的味道。我也是如同长不大一样地依赖着超市,依赖着超市的食物,每个星期的采购犹如老朋友见面,即使购物篮已经满满,还是觉得应该带它们回家开场春田牛奶同学会。没有感情的食物不值得吃。忠实的超市食物就应该和超市藕断丝连,提醒我与超市长期的味觉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