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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的地址是:http://evenfallpantry.blogbus.com/
还是BlogBus,还是那个爱吃的女主人。内心的改变不会太多。
换个地方重新开张,有任性的成分。本来还想留在这里,做些改变即可。但左思右想,希望这里的一切能凝固下来,包括版面,包括文章分类。守岁迎新,守住原来的面貌,记忆美好,与迎新并不冲突。
当然更美好的事情是能和大家继续交流。欢迎大家前往新居,旧人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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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智问答一下,人最离不开的是什么?我的答案是习惯。习惯是人自己养成的,所以也最是难以割舍。习惯一旦长成,甚至能反过来影响人,很神奇。
我是个有精神洁癖的人,其代价是生活上一团糟,永远不能单线条。我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博客尽量能做到单线条,至少看上去如此,整洁单纯,不要逼得我用空气清新剂。写了快两年的博客,虽然不至于成为死心塌地的习惯,但我一天天看着它在长大,倒也蛮有趣的——它长成我喜欢的样子,以吃为主,简单开心,无忧无虑,结果是渐渐地把我也变成了一副好吃不要脸的样子,路过什么新的小饭馆就好奇地探头探脑,朋友说到要一起出去吃东西就手舞足蹈,麦当劳肯德基星巴克每年推出的新品也关注作跃跃欲试状……嗯,我生活真如一个穷开心癖食症患者,至少看上去如此。
为这样一个不经意间养起来的习惯“自毁形象”,倒也心甘情愿。写这个饮食博客的两年来,其实并不比其它日子吃的东西多,可是刻骨铭心,在一段精神空虚的日子里,食物成了我的死党,铁哥们,良师益友,一天赴会三次左右的情人,变着戏法逗我开心。我有了麻辣火锅那样令我欲仙欲死的情人,芥末寿司那样暗箭伤人的损友,肉松面包那样以诚相待的老实人,葡萄干巧克力那样趁虚而入的奸情,冷饮酸奶过时不候,大鱼大肉纠缠过头,偶尔一杯清茶下肚,以示思蜀示威。
这样热闹又有趣的生活当然有结束的一天,食物的意义开始转变,我不再玩食丧志,不是不愿意,而是生活的重心开始转移,习惯也要顺应新生。赶在2009年过年前,我找到了新工作,为珠宝写文案,不算是什么了不得的美差,但却是我真心喜欢。其它事情,也渐渐有了起色,在这个时候选择改邪归正,培养一个新的习惯,还算恰当。还有就是,我和狼相处的机会本来就很少,也能作为我们沟通的另一个方式,否则长此以往,他真的会担心我哪一天会噎死。
或许真有一天噎死也心甘情愿,我注定是食物的痴情人,从一个碗口那么大的窗口看出去,原来真的可以观天。相信生活,这是一个好习惯,永伴一生。
在这里,柚子依依不舍地和大家告别了。我的文笔亦不算好,又天性懒惰,更新日志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招待不周,却还是得到你们不离不弃的支持,很感激。尽管素未谋面,这种缘分也是弥足珍贵。我以后不是不再写美食,只是因为要考虑的事情太多,无法再有这样无忧无虑的心境。新家的博客会作为我以后生活的有益补充,也许渐渐的又是一个难以割舍的习惯,又多一份留恋的理由,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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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9
偷情后带一块面包回家 - [美食精神永驻]
我习惯于把外出觅食当作一次与食物的偷情,所以饭局最好是在晚上,月黑风高,一行数人,七拐八绕,深入美食敌后。总是偏僻处的实实在在的小店,或是沸腾的红汤火锅,或是喧闹的麻辣干锅,不吃到舌头起泡两眼流油绝不罢休。那情景就是一块纵欲的肉遇上一块好色的肉,干柴烈火,尽享偷情之妙。
我也有半个属于北方的胃,同时也有半只属于麻辣的红色的舌。北方胃是白玫瑰,麻辣味是红玫瑰。在我感到实打实的饥饿的时候,当然是白玫瑰贴心,热汤热面,我的幸福感就像被摊平放在炕头上似的,绝对服服帖帖;但在我的口腹之欲占了上风时,于是需要与红玫瑰偷情。麻辣火锅就是我的荡妇,明知道爱一次上火一次,仍然欲罢不能。
偷情的后果就是只有用洗衣粉才洗得干净的罪恶感:从外套直达内衣的恐怖红油味道,深入骨髓。一般的火锅用的是清油锅底,香而不腻,不易上火,但是稍微欠缺一分豪爽。真正生猛的火锅一律用牛油,大块惨白色的牛油融进红汤里,光是看着就油汪汪汗津津,然后舌头上也渗出一片白花花的汗来。牛油的威力是阴魂不散型的,吃完一顿牛油火锅下来,从头到脚就像做过一次牛油香桑拿浴(当然,也可以叫做牛油臭桑拿浴),从外套到内衣统统不能幸免。但是牛油实在能令人high,所以偷情过后的腥味也算不得什么。
当然,每次一身腥地摸黑打道回府,总会良心欠安。这浓墨重彩的一觉睡下去,明天早上起来又将是一片惨红色的天——从头到脚都长满辣椒,曾经是我做过的关于偷情最悲壮的梦。
所以,觅食后,半路上带一块面包回家,不知不觉成了一个习惯。面包一定要吐司或者法棍,不要奶油,不要椰蓉,不要果酱,干干净净的一块面包,象征我要改过自新的良心,被我捧着回家,等着隔天一早就被我吞没干净。
是谁说过,良心就是拿来吃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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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5
踏踏实实的麦当劳红运? - [随便吃吃这个意思]
拿到麦当劳的新春优惠券,又是一大版,颜色花花绿绿酷似邮票本。麦当劳一直走的是年轻化路线,但是优惠券排版为什么还是这么死气沉沉一丝不苟?相反肯德基就做得更好,新出了川辣嫩牛五方之后,优惠券也顺势变成折叠起来的五边形,拉开一抖,像鞭炮一样滚落下来一长条,好热闹的中国味!
今年麦当劳与周大福珠宝合作推出套餐红包,有机会抽取金牛造型的黄金饰品,此外还请了罗志祥代言。不明白为什么请“小猪”,阿牛不是更合适么,当然阿牛是不牛很久了。新春套餐趁机推出红运系列,红烩福牛堡和红烩福鸡堡,还有冷热两种的草莓特饮,红豆派也杀了回来,真是一片红彤彤。不知道红烩系列比不比得上板烧系列,有机会一试。反正我是不太喜欢麦当劳和肯德基的饮料,夏天的汽水+果粒稀稀拉拉,骗人的感觉,只有去年夏天肯德基的柠乐让我感觉最好,非常本色的柠檬,拉整个夏天下水清凉。
“红”概念是洋快餐利用中国传统佳节打文化牌的好例子,麦当劳玩概念总比肯德基抽象一点,也空泛一点,大冬天的草莓味是时髦还是不伦不类?倒不如肯德基那样稳扎稳打地走"Chinese Food"路线,先讨好了胃,才能讨好概念,食物只信奉踏踏实实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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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餐馆”很早就有了,始作俑者应该是妲己,酒池肉林的大手笔也只有这种权贵阶级才想得到。如今已经是不再明目张胆地弱肉强食的新时代了,在时尚美食杂志上,概念餐馆变得小家碧玉,它们不是玻璃铺天钢管暴走的重金属私家餐馆,就是坐垫丝滑音乐酥软的南亚餐厅,造价当然需要不菲,但是这样的不菲是不能直接体现出来的,否则就跟唐纳德叔叔那样坐在钱堆里吃饭没有区别。所以花了钱的概念餐馆通常故意轻描淡写,比如养个蛇什么的在你的餐桌旁边,并且很抱歉地告诉它只有看着你吃饭才活得下去,比如从玻璃桌子下面打光上来,无论吃下什么都是一副中毒似的脸色惨白。当然也有不那么变态的,像模仿印度、尼泊尔风情的那种餐馆我就很喜欢,因为它们酷得基本上不要椅子,丢一大堆色彩鲜艳的厚垫子在角落里,大家都是睡着吃饭,颇有清时八旗子弟躺在床上抽鸦片烟的奢靡劲儿。
但是真正的“概念”在哪里?现在这股怪里怪气但不失好玩的“概念”风气好像降了下去,大家关心的重点又重新回到了食物上,然后才会发现,哦,原来大多数食物睡着吃其实是很不爽的,又不是宇宙飞船的太空人往嘴里挤牙膏,周末爱睡懒觉在床上吃brunch的人其实最懂得开怎么样一家睡着吃的馆子,菜单上永远只有最朴实的蛋汁烤吐司,吃相最狼狈的往往最甜蜜,建议二人分而食之。
扯远了,其实我想说的是,现在最“概念”的馆子其实最平民。金融危机下,漫天要价的传统概念餐馆已经不吃香了,它们造作不实际的装修会让人想起金融泡沫而黯然神伤,而我们把目光转向街头的平民餐馆,会发现它们尽情发挥想象力以求降低成本和招揽顾客两全其美的方法确实讨人喜欢。我见过最好的“概念餐馆”是一家以泡菜闻名的川菜馆,他们就把自己的泡菜像生物标本一样摆满了一面墙,甚为壮观,简直可以入驻“泡菜行为艺术年鉴”。
还有比卖泡菜更有想象力的吗?当然有,我认为那就是卖面。我迄今为止见过最多的概念餐馆其实都是廉价破败的面馆,还记得我写过《恰如其分的礼遇》那篇文章么?别有洞天的阳光小院,金属感小铁凳和旧式大竹椅的风情混搭,红色桌面与蓝色墙漆的鲜明对比,餐桌旁的盆景似乎用餐在植物园,吃面的时候头顶上的居民还在晾着橘子皮……如此多的创意元素,已经是不著一字尽风流的好概念小馆了。
而我今天要隆重介绍的是另一家——学校南门外竹林小区的鬼屋面馆!
嗯,人家当然不叫“鬼屋”,这只是我走进去的第一感觉而已。惨白的墙,青色的日光灯,斑驳的地面……最恐怖的是进去之后便是一条狭长的走廊,沿走廊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餐桌长龙,形形色色的食客蜷缩其间,呼哧进食。一时间,我如在云端漫步,第一感觉就是来到了但丁《神曲》里的地狱,所不同的只是脚下众“小鬼”面露喜色地享受着蹲而食面的酷刑,我胆战心惊,轻手轻脚地走过,生怕打扰了大家的食兴。
来到走廊尽头,仅有的刑位,不,空位,为我准备的。我也成了众小鬼之一,点了面,坐着等,不时看着厨师端着大笼包子从头顶翩然飘过(鬼屋面馆也兼卖其它面食),感觉实在诡异但又说不出的美妙。厨房与用餐走廊仅仅一墙之隔,饭碗就从一个打通的小方洞送过来,果然是地狱伙食!我实在认为,墙壁应该以黑色和红色为主,或者干脆整体装修成巴洛克,天花板画上精致壁画,低头吃面,抬头就看见上帝。绝对概念!
为什么面馆会最概念?其实只是因为吃面最没要求,直奔面碗,直奔主题,最食欲的姿势其实是最生动的姿势。正襟危坐地吃东西其实不香,但是睡着吃又太需要天时(一个冬天的早上)地利(一个有电热毯的床上)人和(一个同样懒的可以分享食物的家伙),我认为吃饭最爽的姿势就是端个碗蹲在墙角,回归自然,与大地同食,甚为自在。
神游间,吃着地狱之面什么味道,完全不晓得。我其实是花了一碗牛肉面的钱朝拜了一次鬼屋面馆的非凡气质,也算是为“概念”的创意付费了吧!在金融危机时分,这样不实用的花销其实已经很奢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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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及十岁时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答曰:早上睡个大懒觉到中午,然后睡在床上花时间慢慢地吃东西。如果此时窗外有阳光照耀最好,营造“鸟语花香”的幸福幻觉;如果阴雨绵绵呢,正好可以把自己裹的更紧更暖和,就着雨声看部傻片,也是一种幸福。
但,现在是在学校啊,冬天的学校,早上总是准时被冷醒,身下的棉絮加一块木板,一点丰厚的感觉都没有,毛毯早上醒来也总被我踢飞——当然也得怪我自己,摞了几叠书跟我瓜分本来就不多的地盘,夏天还好,凉席书斋小蚊帐,冬天可就受苦,枕书可以,抱着书睡觉可不是什么幸福的事情,而且大大加重我整理床铺的工作量。外加本人自理能力又差,且懒,就这么用毅力和寒夜对峙着。幸而近来事情比较多,忙完一大堆脑力奔波和思想斗争,再和狼聊完视频,基本上倒下去就可以睡着了。
三个时候会特别想家:生病,过节,冬日的早上。当然是冬日睡不了懒觉被迫面对的早上,会想家里的电热毯,家里的热空调,家里的鸭绒被,家里的热得快,家里的电热水器……嗯,家里的马桶都是套了厚厚的粉红色毛绒垫圈的,坐下去才知道幸福的温度啊——祈祷在学校的冬天千万不要便秘。
2008年其实是颇为不顺利的一年,我丢了使用两年的手机,丢了随身五年的钱包,放弃了保研的机会且暂时没有找到工作;丢了一个我想对他更好的人,同时狠心地丢去了部分回忆;我还丢了部分自己,不知不觉中锋芒尽失,随波逐流……
可想而知2009年1月1日元旦早上9点整我被冷醒再也无法入睡的伤悲了。成都开始下雨,冬日阴雨,气温骤降,我的两条秋裤中的一条翩然坏掉了(便宜货果然买不得),另一条还在寒风中坚持晾不干,此刻我只好抖抖索索地躺在毛毯下,期待雨过天晴去买秋裤。
但是,记忆中最幸福的事情其实总是发生在冬天,夏天也有可怀念的记忆,但七情六欲多了点,贪欲也大,比如吹着冷气还想再来一份芒果冰。而在冬天,只需要感觉到温暖,一种温暖,就是绝对的幸福了。
比如早上醒来还剩有开水冲一杯热麦片,比如洗完澡赶快穿上一双厚厚的羊毛袜,比如穿着狼给我买的雪地靴从此从脚温暖到全身。
但这都比不上2008年冬天最幸福的事情,那就是元旦之晨在视频前听狼给我表演的3小时个人演唱会——虽然那家伙经常忘词卡带,但真的是深情款款,真的是投入万分,有几个刹那我真的被打动了,这种暖流回溯的情况在冷血动物老少女身上是很少见的。
这个多难的冬天终于弥足珍贵地回温了。2008注定与众不同。
所以,再问我十岁时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我还是会继续幻想冬天睡懒觉的上午。叫了外卖披萨和汉堡包到床上来吃,然后和另一个同样不想起床的懒虫互相挤番茄酱玩。
只是,什么时候不再隔岸观花,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手牵着手,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在某个冬天的早上,一口气从早上睡到中午,并且抱着的不是书。呼,2009,还是让我得到一条新的秋裤,让我添一床垫絮,让我们早点被神发现,得以笑傲你的严寒。










